政府诚信是先导

张桂辉

    诚信,既是人类社会的文化支柱,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既是一切道德的公共基础,更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隐形基石。任何一个诚信缺失的国家,既不可能和衷共济,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更不可能兴旺发达,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论语·为政》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诚实守信,怎么能行呢!就像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軏一样,如何能够走得动呢?依我看,在诚信方面,个人如此,社会亦然;民族如此,国家亦然。

    实践证明,任何社会(不论其制度如何),只有信守诚信,才能建立起正常的政治秩序,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信守诚信,才能建立起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只有信守诚信,才能建立起正常的生活秩序,为人们提供一个以诚相待、童叟无欺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因此,人们期盼诚信社会,时代呼唤诚信社会!然而,诚信社会等不来、盼不到,要靠全体公民共同努力去打造。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糟踏诚信者多,呵护诚信者少;怨天尤人者多,从我做起者少。以至今日中国呈现出诚信匮乏,乃至“危机四伏”的状况。世贸组织总干事穆尔先生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这是善意的批评,这是逆耳的忠言。有消息说,我国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多亿元。可见,“诚信危机”的说法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也绝非空穴来风。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短斤少两、以次充优、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诚信现象,不是时有所闻,令人防不胜防么?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单以“食” 为例,如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有毒食品“家族”日益扩大,品种不断出新,直弄得人人提心吊胆、个个诚惶诚恐,说不准什么时候稀里糊涂、一不小心就食而“中毒”了!以致许多公民患上了“食品恐惧症”,有的甚至到了“谈食色变”的地步。至于假文凭、假身份、假证据、假钞票,更是屡见不鲜,叫人难辩真伪。以假钞票为例,不论是官是民,不管是贫是富,只要你购物过、交易过,就一定遇到过当面不被人信任,认真“辨别”钞票,以防收了假钞上当受骗的尴尬。

    中国是文明古国。在我们这个崇尚儒家文化的文明国度里,诚信,原本是人们为人处事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古往今来,有许多关于倡导诚信的金玉良言,有无数呵护践行诚信的感人事例。按理说,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实行,我们的国家应当是一个充满诚信的社会。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当今中国世风日下、诚信流失。其原因何在?是什么使然?想来思去,我以为主要责任不在于民,而在于官;不在百姓,而在政府。

    1500多年前南朝史学家范晔说过:“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影直,不可得也。”这话说的很有哲理。源浊流污,形曲影弯。自然现象如此,社会现象也是这样。在人类社会,官无疑是“源”,而民则属于“流”。正是因为“源浊”——某些政府官员的不诚信,比如,尔虞我诈、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直接污染了社会风气,践踏了人间诚信。所以,必然导致“流污”——部分老百姓刁钻奸诈、不能坚守诚信。然而,现在的情形是,不单一些政府官员不诚信,就连一些地方政府也没有多少诚信可言。

    近年来,诸如“打造诚信政府,营造良好环境”之类的口号,喊得颇为响亮,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却直接或间接影响了诚信建设。央视“焦点访谈”去年曾经披露,1994年山东省淄博市罗村镇一副镇长,带着“华夏公司”经理找到河东村村民王克奎借钱,并约定一年后还款。可是借去的20多万元巨款却逾期不还。1996年初,王克奎先后将华夏公司和罗村镇政府告上法庭并胜诉。但华夏公司仅仅还了8万元就破产了。1999年,淄川区法院依法查封了罗村镇政府一幢二层楼房,并多次下达执行通知,而罗村镇政府却充耳不闻、不予理睬。2001年8月,房子终于过户到了王克奎名下,但当王将房子整修一新,开办饮食店没几天,镇政府突然宣布,这幢房子属违章建筑,必须拆掉建广场。欠了群众的钱久拖不还,法院的裁定又拒不执行。几经周折,换了一家法院执行后,竟以房子违章为由责令拆除。这样的政府哪里还有一点信用可言?

    政府失信的另一种表现是言行不一、自食其言。比如,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而各级政府官员常常也振振有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可是有些地方农民的负担就是“坚而挺之”——难减下来;有的政府官员表示要“放水养鱼”,不乱摊派、不加重企业负担,可企业每年所缴的不明不白的这费那费依然不少。事实告诉我们,中国最可怕的信用危机不在社会和公民,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组成人员!

    俗话说得好,“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看政府”。打造诚信社会,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政府的率先垂范。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管理职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下大力气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自身信用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须知,只有诚信的政府,才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感染力,人民群众才能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才能实现打造诚信社会的目的。相反,一个失信于民的地方政府,有什么资格对老百姓进行诚信教育,又有什么力量对老百姓起引导、示范作用?!

    遗憾的是,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例子实在不少,且外省有,本省也有。省委代理书记、省长卢展工同志在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七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有的地方政府工作连续性差问题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我们的政府批了一个项目,人家6亿多元的资金投进去了,而且没用多少银行的钱。可是,后来我们的政府又说上面文件有规定,这个项目不能搞了。既然不能搞,当初为何批准了?等人家资金投进去后,再说项目不合法,一句话就把一个不小的项目给枪毙了,让人家几亿元资金血本无归!我以为,这不单是工作连续性差的问题,实际也是政府失信于民的一种表现!这样的政府,群众怎么会信任它,又如何号召建设诚信社会?

    常言道,人无信而不立。西晋哲学家、文学家傅玄说过,“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思不信。”这几句话虽然有点像“绕口令”,但却告诉人们一个浅显而又实在的道理:对人诚实守信,即使别人原先不信任他,也会转为信任。相反,对人不讲信用,即使别人原先信任他,也会变成不信任。我想,一个公民如此,一级政府也不例外!

    古人说:“钱财如粪土,信誉值千金。”今人说:“一个民族不能缺乏信用观念,一个国家不能缺乏信用制度,一个社会不能缺乏信用体系,一个企业不能忽视信用管理。” 而树立信用观念、建立信用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管理,首要的是建立信用政府!

    如果我们把诚信社会喻为一座美丽温馨的大厦,那么,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就是大厦的支柱,而广大百姓则是砖瓦。唯有柱直且坚,才能平稳支撑起这座大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不使其倾倒坍塌。这样,老百姓就会乐着仿效,就会像砖瓦一样有序排列、循规蹈矩,并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共同为大厦遮风挡雨,使大厦更为坚固、更加美丽。从这个角度讲,扶正倾斜的信用大厦,让信用不再成为稀缺资源,政府既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又是扶正祛邪的仲裁者。

    综上所述,诚信社会有赖诚信政府来支撑。而诚信政府的主要标志是兑现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才能取信于民。革命导师说过,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任何时候、任何事情,政府的行为都是无声的号令。正因此,建设社会必须诚信从政府做起,从官员做起。一旦各级政府、全体官员都做到诚实守信了,就会一花引来百花开,映红诚信一片天!换句话说,上梁正了,下梁还会歪吗?!

(作者单位:南平市直机关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