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导致社会对立、产生社会不和谐的制度根源,为实现社会和谐开辟了广阔的道路。长期以来,我们锲而不舍地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取得显著成就,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上也出现了失误,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同志指导下,果断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强调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必须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使社会更加和谐;要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些重要论断对我们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前不久出版的《江泽民文选》,集中反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深刻思想观点,为我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2005年2月,在党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站在时代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总结我们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在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和谐写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全会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段论述,标志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
第二,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刻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全会决定强调,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国际来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同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三,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客观分析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会决定强调,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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