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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本月正式实施“建筑业农民工保证金制度”
发表时间:2006-12-13 11:06:48 点击数:2264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建荣昨(12)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建筑业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本月在厦门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制度由建设部门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要求建设项目在开工前,以工程总造价的人工费预提一个月工资作为保证金,存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其他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由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监控,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用人单位,将强制其在工资保证金专户上存储全体员工不少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工资保证金。
  今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工资信用证明,作为厦门市工程标书的必备附件、建筑市场准入和企业评信的重要条件。
  据统计,今年截止11月,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的187批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建筑行业就占137批2455人次,占集体上访的73%,原因大多数是工资纠纷或工程结算及质量纠纷引发。
摘自: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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