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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不守信 违约还不退订金
发表时间:2010-11-8 9:21:02 摘自:福建日报 点击数:4476
    11月7日,在龙海市工商局的依法调解下,来自三明市的农民工吴某终于向某房产中介讨回了购房订金和手续费共13600元。
    8月31日,吴某通过龙海市某房产中介购买一套商品房。按协议,吴某向中介交了购房订金10000元和中介手续费3600元。中介承诺于9月28日前负责为客户办好房屋过户手续和银行按揭手续。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等原因,中介没办法为吴某办理房子过户和银行按揭手续,且迟至10月20日才通知吴某,要其购房交全额现金。吴某资金有限,于是向中介提出退还购房订金和手续费,孰料中介拒绝退还。吴某多次交涉无效,于11月5日向龙海市12315求助。
    经过调查,龙海市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中介与吴某签订协议后,没按时履约,导致由于国家调控原因,没法为其办理购房按揭等手续,而且没能及时通知吴某,有违协议约定。该中介迟迟不退还吴某购房订金与手续费,是一种失信行为。(郑爱国 郭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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