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诚信动态 视频新闻 诚信促进会 诚信书画院 会员风采 诚信品牌
  诚信福建>>诚信动态>>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玉桂:律师应是诚信守护者
发表时间:2011-12-20 15:44:14 摘自:湄洲日报 点击数:1654
    沙龙上有嘉宾提到律师诚信建设问题时,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玉桂律师说,作为道德诚信的补充,法律是对社会最基本诚信的底线要求,也是最后一道保障线,可以说律师的工作是救济最基本的诚信。但是,与其它行业一样,在律师队伍中也有不诚信的律师,存在如为讨好当事人而作虚假承诺、为“打赢”官司而诱导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为谋求一已私利而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等不诚信现象,这些害群之马影响了律师的整体形像。
    林玉桂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倡导律师的执业诚信,我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了非常严格的律师诚信要求。据此,为加强律师的诚信监督,按要求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必须给当事人一份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委托律师办理案件存在的风险,告知当事人不能虚假陈述,并承诺不误导当事人、不夸大事实、不恶意诉讼。通过制度约束,发动全社会对律师进行监督,有利于律师的诚信建设。
    作为律师一定要做到“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诚信对于律师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林玉桂说,律师的工作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本身就是维护诚信。律师起草合同、文书,见证法律行为乃至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本质上都是对诚信的维护。律师必须是诚信的实践者,能仗义执言、不畏权势、洁身自好、忠于法律,在维护诚信方面起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律师诚信制度,塑造律师诚信形象,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的发展,对于全社会的信用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坚持诚信,才能赢得公民、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信任,才能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才能不辱使命完成肩负的任务。因此,诚信事关律师业整体命运,对律师的诚信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

  推荐新闻
·省诚信促进会召开会员企业代表新春座谈会
·三明市诚信促进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
·福州举行2026年诚信与信用“双月宣传”...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批新增会...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主办的“翰墨颂诚信,丹青...
·省诚信促进会监事长毛文航一行赴宁德开展诚...
·平潭综合实验区诚信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
·我会领导赴省旅游协会开展交流座谈
·诚信、安全进校园”活动在福州举行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
首页 | 诚信动态 | 诚信促进会 | 会员风采 | 诚信品牌 | 加入收藏夹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copyright©2004-2005 cxfj.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诚信福建网版权所有
主办:福建省诚信促进会
联系电话:0591-8782602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5楼B区
闽ICP备13004544号